关于组织中小企业赴台湾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来源: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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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小企业赴台湾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的通知

为加强我省中小企业与台湾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中小企业转型创新发展,拟于2016年3月下旬组织部分中小企业及市州经信委从事中小企业工作的负责同志赴台湾开展培训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交流的主要内容

学习台湾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政策;学习台湾中小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做法;考察台湾科技工业园区以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与台湾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对接。

二、培训交流的时间安排

2016年3月下旬,时间8天(具体行程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交流的人员安排

各市州中小企业负责人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负责人2人(其中,张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各1人);各市州经信委从事中小企业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请各市州经信委组织本地中小企业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参加并统一报名。

四、培训交流的费用安排

参训单位承担14000元/人培训费用(含往返机票、食宿等费用,不足部分由省经信委补助)。往返机票和在台期间活动统一安排。

请各市州将参加培训交流人员名单回执于2016年元月20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联系人:谢湘江

    电  话:0731—88955537

    手  机:17708456102

    邮  箱:QQ525381504


   附件:报名回执


                    赴台湾培训交流活动报名人员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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